为配合学校做好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根据学校总体部署,校教学督导团在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配合下,于2023年11月27日-30日,按照校督导团和高评中心《关于开展 2022-2023 学年教学“四项”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开展对全校所有本科教学单位和6个研究生培养点(信息学院、会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大数据应用与经济学院、法学院、数统学院)进行专项检查。本次教学“四项”检查内容包括 2022-2023 学年各年级学生考试试卷、毕业论文、课程教学大纲、教材使用审查、研究生课程教学和培养过程等反映教学工作的相关材料,重点是课程教学大纲中课程思政的融入及教材使用审查情况。同时,督导团借本次专项检查机会还对经济学院、工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等三个博士研究生培养点进行评估检查。
本次检查由督导团陈建中团长总负责,分别由余开远、白万平、戴庆中、王飞跃等四位副团长带领经管组、理工组、大文科组、研究生组教学督导赴各被检查单位开展现场检查。各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通过听汇报、查资料、提问题等方式进行检查,每位检查组成员都认真负责并详细记录。
各组还利用本次检查机会组织召开师生座谈会,听取师生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学习环境、生活环境等满意度的意见建议。
现场检查工作于11月30日全部结束,进入检查资料整理和报告撰写阶段,将在12月底前将检查报告反馈到各学院,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
经管组检查现场
理工组检查现场
大文科组检查现场
研究生组检查现场
各组召开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