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贵州财经大学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18〕108 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我校 2021-2022 学年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本次教学评价工作评价范围为担任 2021-2022 学年本科教学的所有任课教师(以学校教务系统课表为准,包括校内外兼职教师,如学校党、政、教辅部门、科研机构双肩挑兼职教师等)。
各教学单位以学校公布的学科-专业-课程“三位一体”名单为准组织评价工作。
二、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组成
本次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分为五部分:
1.学生教学评教。各学期期末由学生对授课教师按照相关指标进行评价排名。(学生对授课教师的评价排名工作已经在每个学期期末完成)
2.院系教学督导评价。各教学单位院系教学督导在本学年开展的督导工作基础上按照《评价办法》具体要求对 2021-2022 学年承担本院系教学任务教师进行有关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评价排名结果需综合院系两级督导专家的意见,由各教学单位督导组组长汇总出每位教师在所在教学单位的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成绩及排名(附件 1:《贵州财经大学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院系督导用表)》)。
3.各教学单位领导班子评价。根据《评价办法》规定,教学单位领导班子评教,主要对 2021-2022 学年承担本院本科教学任务教师的师德师风、教学工作积极性、教学工作量及完成质量、教学方法与教学技巧、教学改革参与程度等内容,综合班子意见,汇总出每位教师在所在教学单位的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成绩及排名(附件 2:《贵州财经大学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教学单位领导班子用表)》)。
4.同行评价。根据《评价办法》规定,同行是指与被评价教师具有相关学科领域的专业知识,对教学内容的深度、广度、科学性和前沿性能作出较好的评价。同行评价一般根据“三位一体”划分的本学科、专业的人员组成,可聘请校内外的同行参评,主要对 2020-2021 学年本学科、专业教师本科教学进行评价。各教学单位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负责综合所在教学单位同行专家对每位教师评教的综合评价成绩及排名情况(附件 3:《贵州财经大学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同行用表)》)。
5.校级教学督导评价。校级教学督导评教只针对全校教师排名评价结果提出异议、且在全校教师评教排名前 10%和后 10%的教师进行评价,并形成评价报告和分数。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按照《评价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学院(部)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本学院(部)2021-2022 学年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2.请各学院按照填表要求将《贵州财经大学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院系督导用表、教学单位领导班子用表、同行用表)于 9 月 22 日前通过 OA 系统文件报送流程经学院主要领导审批后报送至高教评估中心(收件人:林选禄)。
3.高教评估中心严格按照《贵州财经大学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综合评价评分,并将评价结果报学校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联系人:高教评估中心 林选禄(18985121243)附件:1.贵州财经大学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院系督导用表)
2.贵州财经大学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教学单位领导班子用表)
3.贵州财经大学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同行用表)
4.贵州财经大学关于印发《贵州财经大学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发〔2018〕108 号)
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
2022 年 8 月 31 日